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发布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根据出口退税管理工作要求,税务总局对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和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等软件进行修订,形成了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将于近期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本次发布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自年9月日中午时后启用。
二、升级内容。增加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代办备案功能,增加调整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代办备案和申报录入等相关功能,具体升级内容可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或者软件升级包说明文档获得。
三、下载路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与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软件及说明文档,可以从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或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外网/纳税服务/下载中心/涉税软件。如在使用该软件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热线:。
感谢您对安徽国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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