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断卡”行动的深入,不法分子将银行账户瞄准到公司对公账户,以多种手段诱骗企业“主动”或“被动”参与到电信诈骗资金流转活动中。
案情回顾
前不久,呼和浩特市一家公司因拓展业务需要大笔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未能成功后,其负责人闫某便想通过网络申请贷款。对方以办理贷款需要“包装”流水为由,向闫某索要公司对公账户、网银u盾以及营业执照等,闫某贷款心切,未核实对方信息,便将上述资料邮寄给对方,同日公司对公账户进出被骗资金数十万元。与此同时,对方还使用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等材料注册开设了其他银行账户,用于实施违法犯罪。
检察官说法
此类案件中,诈骗分子往往将自己包装成助贷公司人员,假称自身和银行有特定关系,可以通过非正常贷款途径帮助他人公司办理贷款,但需要使用对方公司对公账户“包装”流水,进而诱导企业“主动”将公司对公账户提供给诈骗分子,诈骗分子进一步利用他人公司对公账户转移被骗资金。
检察官提醒
为有效防范此类骗局,保障企业对公账户安全,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提示企业工作人员:
一、合法使用公司对公账户。请妥善保管公司对公账户、结算卡、网银u盾、印章证照等资料,切勿以申请贷款、查验信用等任何理由将公司的上述资料买卖、出租、出借给他人,以免被犯罪分子利用,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通过合法手段进行融资。优先选择向银行或者经实地考察的正规小贷公司融资,对于确需通过网络贷款进行融资的,一定要实地核实助贷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经核实切勿将相关资料移送或者寄送给任何单位和个人,银行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向企业索要银行账户密码、网银u盾及密码。
三、提高警惕,注意防范。企业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以及财务人员要提高警惕,切勿随意添加陌生微信、QQ或抖音等社交平台账号,切勿随意点击邮件、短信的不明链接,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及甄别能力。
四、报警。一旦发现信息泄露或者被骗,请及时报警处理并冻结挂失相关账户。
来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