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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小溪村党支部书记范胜利,违反群众纪律,利用手中职权,在支付村集体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政策处理费用过程中优亲厚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案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6月日)
本该属于村集体的财产,却被村支书范某利用职权便利,“送”给了自己的亲属,虽然有推进工程建设这个幌子的“掩护”,但造成村集体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难掩其“优亲厚友”、违规违纪的事实。
“优亲厚友”本质上就是贪污腐败,除了违反群众纪律,损害群众利益,被群众诟病外,置党纪法规于不顾,以权谋么私、任性而为,更有损基层党员干部形象。整治“优亲厚友”,遏制少数基层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的过程,实质上就是维护群众利益、从严监督执纪的过程。
要看到,“优亲厚友”问题常见于扶贫领域也是不争的事实。扶贫资金拨下来了,被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亲朋好友;低保名单上,加上了老婆孩子的大名;扶贫项目,资助的全都是好兄弟老朋友等等问题,都是“优亲厚友”在扶贫领域的典型表现,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困难群众切身利益,也抹黑了基层党员干部形象,更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进程。
“优亲厚友”问题的发生,不仅反映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同时也暴露出少数地区监督执纪还存在短板。虽然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持续深入,聚焦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执纪专项整治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优亲厚友”问题受到了查处。但由于农村地区较为偏远,加之“人情”意识深厚、关系网复杂,“优亲厚友”很容易就披上了“隐身衣”,如果落实从严监督执纪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稍有瑕疵,“优亲厚友”的问题就难以被发现和查处。
腐败的根源在于权力滥用,“优亲厚友”问题发生的关键也是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要遏制和杜绝少数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搞“优亲厚友”,还是要在制度落实和强化监管上狠下功夫,只有真正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充分曝晒在“阳光”下,切实做到了强化监管督查,才能抑制、杜绝“优亲厚友”等贪污腐败问题的发生。(作者:安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