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_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

6月1日起我省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结合“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实践活动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创新推出便民办税缴费服务新举措,实实在在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好事。6月1日起,青海省将施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据了解,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是对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进行合并申报。通俗来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税费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可同时申报多个税种,进一步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合并后,填报表单可减少三分之二,数据项可减少三分之一,大幅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采用“一表申报、主附结合、税源信息采集前置”的方式,将财产和行为税个税种申报统一到一个入口,将税源信息从申报环节分离至税源基础数据采集环节,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有效解决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存在的“表单多、入口多、填报多”等问题,避免纳税人漏报、错报。通过优化系统功能和税收数据共享,合并申报后可实现表单自动预填、信息自动带出、数据自动校验等功能,减少人工操作,大幅提升办税缴费准确度和便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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