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关于狗的话题仍然在继续争论不休。一方面,4月8日,农牧业农村生活部参与组织,组织起草的《发展国家畜禽隔代遗传各类资源总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稿)》,形成了国家版总目录政策文件。3月日,深圳市六届人大组织部长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内容多种方式通过了《深圳以及经济特区建设同时全面禁止常吃人工饲养动物和人新条例》。对此,农牧业农村生活部直言,逐步推进现代人类高度文明取得进步和中国公众对动物和人保护自己的观注及衷爱,狗已从传统式家禽“特化”为友侣动物和人,中国国际上大部分不涉及为畜禽,我国忌名录畜禽管理方面。另一方面,广西玉林地区的“食狗节”,“据中新网报道,六月期间,广西玉林市江滨新民路附近的狗肉馆,几名爱狗人士与当地食客发生冲突,导致一名食客嘴巴处流血。事件引发附近民众聚集,而冲突双方亦被警方迅速带离。”…云云。这两方面形成了极大的反差。显然前者是跨出了社会文明的一大步。后者尚在蛮荒中争扎。
其实,人类的祖先对于狗是宠爱有加的,因为它们是神圣的!世界的文明古国都对犬类有经典的法制规定。近代以来,直至今日尤其是中国的一些缺乏素质的民众出于无知,仍然在陋习下残杀犬类以满足一己之口舌。
一面准备食狗肉;一面祈求上苍保佑
故而,有必要重温祖先们的教导,恢复与弘扬人间之正道!中国人对于狗的传统态度问题答案是自明的,这里姑且不谈了。就笔者所知,小时候杭州的老家平海路棚桥有座狗儿山庙,是为了纪念义犬而设立的:有位富人丢了一个银子的包袱,这条狗儿以身躯遮住了它,等待了失主一天一夜,见到匆忙的失主时,狗儿站起来对失主吠叫,失主捡回了钱包十分感动,为此建造了这座庙以示纪念。笔者也知道,家乡人有把狗称呼为“来富”的,表达狗是一家致富的伙伴。……
在五千多年前的波斯(伊朗)琐罗亚斯德教的《阿维斯陀》与印度的《博伽梵歌》圣典中,有关狗类的条规可以知道狗的神圣地位:
一,今摘录英国玛丽-博伊斯所著的《伊朗琐罗亚斯德教村落》一书中第六章《死亡与神秘的狗》部分的描述供读者参考:“教义规定,在善的创造中,狗仅次于人。如果举行仪式时需要两个人,而只有一人能来,他可以用绳子牵着狗,和狗结成,即在两者之间结成‘联系`,然后完成需要做的事情。狗非常符合道德标准,具备诚实、勇敢、驯服等美德,即使在宗教仪式中也适合成为人类的伙伴。人作为两者中的更强者,理所当然要照顾自己忠实的朋友,这也是《阿维斯陀经》中规定的义务。在沙里发巴特,人们要定期喂巷狗,并遵守经典中的规定,对怀孕的母狗要特别照顾。无论在哪里如果无主的母狗产仔,当地人都有义务喂养它们。根据《阿维斯陀经》,应该喂到小狗长大为止。”
经典规定的“这种风俗最显著的特征是让狗优先进食,用无人触摸过的干净食物首先喂狗,而不是用剩饭打发它。在贫穷的乡村社区如此特别喂养这些不能带来经济效益的动物是不可思议的。在宗教仪式中,这种行为则更加引人注目,因为要由祭司或者相关的家人,用祭祀过的食物准备一顿完全的‘ 狗餐`,在礼拜者接受食物共进圣餐之前,先把食物给狗。准备‘狗餐`的做法是这样的:把三块祭祀过的面包沾些祭祀过的水,盛在宗教意义上洁净的金属碗底。然后把仪式期间祭祀的每种食物都放进碗里,外加几块蘸有流体祭品(葡萄酒、牛奶、斯罗什汤)的面包。再加一个带壳的烤鸡蛋,最后再在上面放一些面包。家中洁净的某位成员穿着鞋把碗端到狗面前。如果参加仪式的人很多通常会引起许多巷狗的注意,它们满怀希望地在门口等待。有时候,特别是高级的节日期间,许多家庭都要举行仪式,因此不得不出门找一只狗来。人们通常喊道“狗,狗,来,来!”(Gudgd,biy,biy),总会吸引不少饿狗充满希望地赶来。然后,有人把食物放在面前的地上,在狗进食之时,拿来食物的人念诵《阿维斯陀经》祈祷,并念诵《阿胡那瓦尔》和《阿森·伏服》。村里的狗非常喜欢这些食物,满足地嚼碎蛋壳,咽下可口美味的斯罗什汤,以及其它施舍物。”
“村民有时候并不知道如何解释这些传统仪式,但是他们并无疑义地将其铭记在心。大家都很清楚,把食物施与狗是为了给灵魂积德,这里主要指宗教仪式创建者或者举行仪 式的人的灵魂。这便是为什么要在教徒接受祭祀的食物之前准备好狗歺,死者当然要比生者优先。这也是在饭前先喂狗的原因,这种行为乃是为家中的亡灵积德……”
琐罗亚斯德:5千年前拜火教创始人
“为了理解它,我们不得不考虑传统教义中相关的另一信仰,即认为狗的凝视可以驱赶恶魔、消除污染,(在《净规与净礼》介绍的巴勒什奴女信徒净礼中)基于此而使用了狗:她用一块圣衫包住右手,抓起圣带和九节竹上勺的末尾,这样就和皮鲁兹结成拍汪。同时,她盯着狗(通过链子和其结成拍汪),随D.胡达特念诵《斯罗什·巴吉》的结尾,在祷文的护佑下,整个仪式得以完成。然后,她用波斯语跟着他念诵三遍下列祷文:“祝愿祭司纯净,祝愿狗正直,使正直灵魂的躯体纯净,祝某某人成功(即获得仪式的益处)( Herbad pik, sog aao, pak an asoi ruane, ton -e fuan be-rasanad如果古拉比是为自己举行仪式,她应该说“祝愿我自己”tan-e &haSsam,而不是“祝愿某某tan- e fulan。然后她重复三遍——“愿正直的我们团结一致)Hamazor hama aso bam,每说一遍都要向狗鞠躬,这样就完成了整个仪式。这种信仰又是如何产生的,人们只能依靠推测;不过古伊朗人往往把困扰自己的一切恶魔归到一起,认为它们全是阿里曼创造出来的。狗作为人类的忠诚助手,能够帮助抵抗可见的危险,如野兽。同时,他们也认为狗能够帮助抵御那些恶灵隐蔽的进攻。狗常常一动不动地盯着某处,好像看到了其盟友人类看不见的东西一样,这也坚定了人们的这一信仰伊朗的穆斯林村民,无论对狗怎样敌视,也还承认其能够看见潜伏在屋角的魔鬼。”
“而且,有一些印伊——甚至可能是印欧——神话把灵狗(pint-dgs)与死亡相连。《吠陀(韦达)经》( Medas)中记载阎摩(Ya-m:即阎王)使者是两只狗,它们负责搜寻垂死之人,将其灵魂带往来世。《阿维斯陀经》也记载了在所有人必经的裁判之桥(the Cinvar Bridge)上等待死者灵魂的两只狗。琐罗亚斯德教徒认为,善恶的力量都聚集在桥上,争夺灵魂。无论原始神话怎么讲他们都认为这些灵狗是仁爱的,能够在审判之前保护灵魂免受潜在黑暗力量的危害。灵狗同样也能够保护现世的灵魂免遭邪恶力量的侵袭,这可能是琐罗亚斯德教坚定该信仰的另一因素。”
“根据古代传统,无论何时举行宗教仪式旁边总要有一只狗。对于亚兹德的教徒来说,这些仪式并非流于形式毫无意义,他们的确能够在仪式中感受到神灵与亡灵的存在。”
“把献给死者的食物喂狗吃的风俗可能出于实用的考虑,但是其中也包含着某些神秘成分,如对灵狗的信仰,以及相信狗拥有战胜不可见的恶魔的不朽力量;考虑到这些神秘成分以及风俗的本质,人们几乎毫不迟疑地承认狗具有神力,它不仅安享这些祭品,而且神奇地代表了不可见的死者——因此教徒坚持 ‘尊敬狗`。狗所扮演的这种角色虽然永恒存在,但主要表现在信徒咽气时,以及此后第一年举行的仪式中。这些情况众所周知,这里只是尝试着触及其中的显著部分,主要为了描述琐罗亚斯德教徒关于对死者灵魂的观念,及与其相关的狗在其中所起的作用。”
祭司:在给死者做仪式。
“如果有人刚刚死去,应立刻请来祭司,为死者念诵礼仪性的忏悔文举行三次施尼兰(供奉)仪式。如果此人是猝死,就要念诵忏悔文,然后把尼兰(供奉过的食物)倒在碗里的面包上,给狗吃,希望对死者的灵魂有所帮助。” “过去还有许多祭司时,祭司会领着一条狗,来到死者家里。但是在世纪年代,请一位为人正直、举行过诺·什瓦净礼的平信徒到家里来就足够了;在沙里发巴特,家人要离开房屋、离开污染的地方,让更加胜任的人处理它。代替祭司的平信徒又一次把尼兰倒在死者身上,进行最后一次净礼,然后举行犬视仪式 ( sordid),即在宗教意义上让尸体 ‘ 被狗监视`,以减少那些必须触摸尸体的人受到的污染。伊朗教徒则是把传统应给狗的三块面包放在尸体胸部,引导狗直接爬上身体,以其仁慈的力量反抗魔。然后让狗紧挨尸体,继续担任灵魂的守护者,人们相信灵魂就停留在尸体头部附近。”
古老的琐罗亚斯德教认为:狗既代表不可见的亡灵,亦作为神的代理。“正如我们所见,使狗在琐罗亚斯德教中扮演如此重要角色的一个因素是,狗被看作是正直的动物,在一切造物中占有异常崇高的地位。”所以,即使是对狗的死亡也给予人的死亡同样的对待。当然,“只有那些忠诚的家狗,人们才会采取进一步的仪式帮助灵魂到达天堂。当它死时,就像人去世那样家人拿着鸡蛋到祭那儿,传达传统的消息 ‘ 灵魂正在上路`,祭司像为人的灵魂那样为其举行德罗-斯罗什,但是手里只拿三枝小树枝,而不像为了信徒那样拿五枝,为了祭司那样拿七枝;然后狗尸被抬到空地上,用旧的色德拉(圣衫)做裹尸布,并系上一条圣带;此后分别在第四天黎明、第三十天、第一次周年纪念时为其举行简短的仪式,即使在其死后教徒也用同样的真诚报答狗的忠诚。”
二,印度的圣典在《博伽梵歌原义》第5章第节诗:“谦恭的学者,凭着真知以同等的眼光看待博雅的布茹阿摩那、母牛、大象、狗和吃狗者(无种姓者)。”——在几千年来,印度的社会四阶层〈种姓制度)中,吃狗者被列为贱民,是不可接触者。其社会的境遇极为悲惨,至今未有多少改观。
贱民世代跟随父辈们:掏粪的苦活!
故而,对此中国的食狗者们,应当有所领悟?在《梵歌》第章第节诗的《要旨》中指出:“屠宰动物的人不知道,动物将来会有适当的躯体来杀死他们。这就是自然的法律。而在人类社会则是:杀人者死。这是国家的法律。由于无知,人们觉察不到有一完整的国度,由至尊主控制。每一生物都是至尊主的儿子。至尊主对一只蚂蚁被杀,也不能容忍。人们必须为此付出代价。因此,耽于杀害动物以肆口舌之欲是愚昧之至。人类根本无需杀害动物,因为神已供应了很多精美的东西。据了解,如果一个人耽于肉食,他就是在愚昧中活动,使自己的前途黯淡异常。在所有对动物的宰杀中,杀害奶牛是罪大恶极的,因为奶牛给我们牛奶,使我们得到各种快乐。”那末,同理可知,杀狗与食狗者皆为愚昧而罪大恶极的行为!
三,年英国托管的新耶路撒冷的黄金时期,是由阿瑟-沃科普爵士一手创立的。在《耶路撒冷三千年》书中写道:“沃科普是一个富有的单身汉,喜欢交际。这位头戴羽毛头盔的将军,在两名身着深红上衣、挥舞着镀金指挥棒的士兵的陪同下,将宾客们迎入新的政府议会大厦,一座位于城南恶意之山( Hill of Evil Counsel)上的富丽堂皇又带有摩尔人风格的宫殿。这座宫殿拥有一座八角塔,喷泉中各种设施俱全,还有布满刺槐和松树的树林。这座大厦就是一个迷你的英伦世界,铺满木质地板的大厅,悬垂而下的水晶吊灯,一个专为警察乐队设置的走廊,数间餐厅,多间台球室,分别为英国人和当地人准备的单间浴室,以及专为一个爱狗民族设置的耶路撒冷仅有的狗公墓。”
对于西方文明的《虐待动物罪》是早有耳闻的。年7月,鲁迅以“公汗”为笔名,发表了一篇杂感《倒提》的文章曰:“西洋的慈善家是怕看虐待动物的,倒提着鸡鸭走过租界就要办。所谓办,虽然也不过是罚钱,只要舍得出钱,也还可以倒提一下,然而究竟是办了。”鲁迅从动物的命运而谈及中国人的命运,暴露了国民中的奴性心态,再度批判传统的恩赐观点,要中国人自强自立,以平等的姿态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恃强欺弱正是奴性心态的表露,一个以虐待与扼杀动物为能事者是残暴的禍根!对此,具有伟大传统文明的中国是不能容忍的,尤其是在创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今日,国家必须要全面立法:保护好动物,就是保护好人类自身!
( 于杭州)